首页> 中文期刊> 《新闻记者》 >一个值得商榷的提法

一个值得商榷的提法

         

摘要

<正> 《新闻记者》1988年第6期,发表了一篇题为《实行社长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编者注:应为“实行社长领导下的总编辑、总经理负责制”)的文章。文中说:“实行社长领导下的总编辑、总经理负责制,由总编辑领导报社的采编业务,总经理领导报社的经营管理,总编辑、总经理共同对社长负责。”並说这是根据国内外的经验得出的“报纸的最佳领导方式”。我对国内外报纸的领导方式没有研究,只是觉得这个提法不怎么确切。既然是“社长领导”,就应该由社长负责。领导怎么可以不负责呢?从文中所

著录项

  • 来源
    《新闻记者》 |1988年第10期|8-8|共1页
  • 作者

    王维;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