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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欧新闻立法

         

摘要

<正> 目前国外新闻立法的国家并不多,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只有南斯拉夫、捷克斯洛伐克、罗马尼亚和波兰四个国家制定了新闻法。南斯拉夫南斯拉夫在一九六○年曾颁布过一部联邦新闻法,一九七四年宣布撤销,改由各共和国自己制定有关法律。据南通社报道,目前南斯拉夫正在制定一项新的联邦新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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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记者》 |1985年第4期|41-4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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