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白内障

         

摘要

<正> 人眼晶状体任何一部或全部变混浊时,称为白内障。职业性因素所致的白内障,被列为国家法定的职业病之一。我国国家标准《放射防护规定》(GBJ 8—74)中,将眼晶状体列为第一类受照射器官,并在有关放射性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条文中,规定对从事中子、γ射线或X射线的放射性工作者,在就业前体检或就业后定期体检时需要注意眼晶状体的检查。晶状体上皮细胞对射线作用是十分敏感的,且晶状体没有血管,新陈代谢易于发生障碍,受放射损伤部分的组织修复能力较低。因此,在放射性工作中,当晶体受到一定剂量的β射线、X射线、γ射线或中子流等作用时,可发生混浊。放射性白内障是电离辐射作用所致晚期效应之一,因而也是放射卫生防护工作密切关心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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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中国职业医学 》 |1978年第5期|16-1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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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职防院工业卫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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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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