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历史档案》 >明代雨泽奏报制度的实施

明代雨泽奏报制度的实施

         

摘要

从现有的材料来看,雨泽奏报是自秦汉以来就已形成的一个惯例,州县一级的官员必须定期向朝廷上报当地的降水情况,即所谓的“上雨泽”。目前的研究,张瑾珞曾介绍过清代雨泽奏报的两种形式——晴雨录和雨雪分寸,并对其资料的可靠性和价值作了客观评价。满志敏曾对历代的雨量观测、奏报和形式作过简要的整理和论述。穆盔臣对中国古代雨泽奏报制度的渊源也做过整理,并对清代的雨雪奏折制度进行了讨论。另外,自然科学史研究领域在研究古代雨量器的过程中,也会涉及雨泽奏报制度。这些研究给学者们提供了对这一制度的基本认识。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