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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中兴高孝光宁四朝实录修纂考

         

摘要

宋代修史制度最为完备,起居郎及起居舍人每日记天子言动,月终汇整送呈史馆,以备日历所修日历。帝王崩后,继体之君即诏修先帝实录,冠上庙号。高宗为宋中兴之主,在位三十六年,禅位给孝宗,为太上皇,又二十五年始崩,时为淳熙十四年(1187)。次年,诏修高宗实录,由宰相周必大提举,至宁宗庆元三年(1197)先由修撰傅伯寿修成二百八十卷,起藩邸,止于绍兴十六年(1146),至嘉泰二年(1202),再由修撰袁说友修成绍兴十七年至三十二年实录二百二十卷,前后全计为五百卷。孝宗崩于绍熙五年(1194),庆元元年诏修孝宗实录,由修撰傅伯寿及陆游修成五百卷,于嘉泰三年四月奏进。光宗崩于庆元六年,嘉泰元年二月始修光宗实录,亦于三年四月由傅伯寿及陆游修成一百卷奏进,宁宗崩于嘉定十七年(1224)闰八月,直至理宗嘉熙二年(1238)三月,始命李心传修实录,宰相史嵩之任提举,于淳祐二年(1242)正月修成奏进,共四百九十九册。惟至淳祐五年又由宰相范锺再奏进一次,当亦有所改正。既成实录,再据实录修国史。元朝修宋史,多是依据宋国史而成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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