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优先股的发行

         

摘要

股东平等原则的实质是股份平等,它要求相同股份相同权利,不同股份不同权利,优先股的存在与股东平等原则并不冲突。发行优先股影响股东权益至巨,因此,公司之发行授权有其必要。优先股的发行需关注其发行条款,透过合同性设计符合公司需要的优先股。在立法论上,优先股的发行条件、发行规模、发行时期、发行目的、发行条款均不宜由立法予以限制,以实践优先股的合同性格,从而满足公司融资之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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