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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不是外来语

         

摘要

在中国历史上,最早以“宗教”自称的是中国佛教。袁昂《答释法云书难范缜神灭论》道:“但应宗教,归依其有”。释法经《上(隋)文帝书进呈众经目录》,其中有“发明宗教,光辉前绪”语。这是将“宗”、“教”二字相联的开始。后来,“宗教”就逐渐成为一个名词,并且成为专门术语。到宋代,在《五灯会元》,《景德传灯录》、《祖堂集》、《禅林僧宝传》等佛教著作中,“宗教”已经成为他们自称的非常普遍的用语,如“举扬宗教”、“有补宗教”、“混伤宗教”、“为宗教主”,“说宗教中事”等等。其中还有以人、以寺命名者,如“黄擎宗教”、“贤首宗教”、“慈恩宗教”等。其《禅林僧宝传·大觉琏禅师》还讲到:“修撰孙觉莘老书问宗教,琏答之书……”云云,大约北宋士大夫已经熟知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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