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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种产品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识

         

摘要

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第108号公告.宣布龙井茶、安溪铁观音、龙口粉丝、陕西苹果等21个产品的企业可以按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在相关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并获得相应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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