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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中国大中部(6+4)经济区,促进大中部崛起

     

摘要

改革开放28年以来,我国国民经济整体上保持着持续、平稳、快速的发展态势。这些成就的取得主要得益于东部沿海地区的高速发展。由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地区的三大经济区为主形成的沿海经济带,成为我国第一大国民经济增长极,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据了主导地位。由于国家长期实行重点沿海倾斜的区域非均衡发展战略,区域经济发展长期处于不平衡状态,内地特别是中部六省(山西、河南、安徽、江西、湖北、湖南)与东部沿海地区的差距继续趋于扩大。而且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也在继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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