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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追究

             

摘要

缔约过失责任论是由德国法学家耶林提出的特殊责任制度.1861年耶林在其主编的中指出:"从事契约缔结的人,是从契约交易外的消极义务范畴,进入契约上的积极义务范畴.法律所保护的,并非仅是已存在的契约关系,正在发生的契约关系亦应包括在内.否则,契约交易将暴露于外,不受保护,契约一方当事人不免成为他方疏忽或不注意的牺牲品."我国早期民事立法及对此也作了一定的规定.但理论争议较大,缔约过失责任实践产生了一些歧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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