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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设单位对质量安全负总责

     

摘要

8月1日,《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施行。据《浙江日报》报道,根据《办法》,原先由交通质监部门组织的交(竣)工质量检测(鉴定)制转变为建设单位委托试验检测机构自行组织检测(鉴定)并报相应监督机构备案的“备案制”.体现了建设单位在质量安全管理上负总责的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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