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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文化的文学意义与精神价值

         

摘要

视觉文化最早用于指称荷兰的绘画,阿尔珀斯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倡导“新艺术史研究”时提出,并于1983年提出“荷兰视觉艺术”,九十年代之后被广泛运用。对中国文学研究来说,视觉文化具体特殊的意义和价值,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看待文学的视角和方法,扩展了文学研究的领域,成为不能忽视的学术增长点。以《人大复印资料·文艺理论》为例,很早就关注视觉文化、传媒文化等对文学、文学研究的影响,从2010年开始开设“文学与视觉文化”“文学与媒介文化”“媒介文化与文学边界”“媒介文化与文学创作”等相对固定的研究专栏。在这些栏目设置的名称和内容上看,“文学与媒介文化”的使用频率最高,除去其涵盖性较广之外,其实隐含了一种更为稳妥或保守的立场。各大文学期刊、报纸的研究专栏及文章,围绕“视觉文化”的集中讨论也不少,学科领域涉及哲学、艺术学、文学等多个学科,文学方面更多的是结合“视觉文化”对文学现象和相关问题的研究,在立场、观点和视角上差异很大,并未形成相对一致的对话平台。与其纠结于视觉文化本身,不如从视觉文化对文学的意义和价值入手,找出视觉文化引发的文学基本问题,梳理出视觉文化的学术理念、研究方法和理论维度。

著录项

  • 来源
    《创作与评论》 |2013年第20期|30-34|共5页
  • 作者

    卢衍鹏;

  • 作者单位

    南京师范大学;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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