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创作与评论 >浅探戏曲表演的程式特征和祁剧表演程式的传承与创新

浅探戏曲表演的程式特征和祁剧表演程式的传承与创新

     

摘要

中国戏曲,是一种以表演为主体的艺术形态.与外国戏剧以及其它戏剧及表演艺术形态相比较,中国戏曲在角色创作方面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具有行当性.中国戏曲各个剧种都把角色分成若干行当,即通常所说的生旦净(末)丑四大行当,每个行当又可以再细分,如生行又可以分为老生、正生、小生、武生、娃娃生等类.行当,对于演员来讲,是演员与角色之间的中介,如同连接两岸的桥梁,使演员得以从开始角色创造的此岸顺利到达完成角色创造的彼岸.行当表演是角色创造的载体——无论哪个行当的演员,不仅要掌握唱、念、做、打各方面的技术,而且在表演的时候还必须使它与自己的行当挂上钩.

著录项

  • 来源
    《创作与评论》|2014年第10期|106-111|共6页
  • 作者

    肖笑波;

  • 作者单位

    湖南省祁剧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