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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率先修法“禁食野味”

             

摘要

2020年3月31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条例进一步提高非法猎捕、交易流通、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惩罚力度,其中食用者最高可处罚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的20倍罚款。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全面禁食野生动物作出决定后,广东率先将"全面禁食野生动物"明确写入省级地方性法规,这也是广东省今年第一部通过的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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