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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县级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实践探索——宁波市江东区人大代表票决“实事工程”调查与思考

     

摘要

2009年下半年开始,宁波江东区率先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实事工程人大代表票决制”。这一做法体现了县域现代治理的五个方面价值:一是开启了县级人大界定“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突破口;二是落实了县级人大在地方治理中的应有位置;三是创立了县域重大项目民主决策的范本;四是化解了政府重大项目决策的合法性危机;五是促进了政府权力运行的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这一做法目前已经成熟,已经具备全面推广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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