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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收费优惠政策

         

摘要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的有关规定,为鼓励和促进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2002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就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收费问题制定了有关优惠政策: 一、凡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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