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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烟税政策的反思

         

摘要

由于烟草的特殊性,为了限制和减少烟草及其制品生产与消费、增加政府财政收入。我国对烟草行业一直奉行“寓禁于征”的重税政策。我圈烟草行业涉及消费税、增值税、烟叶税、企业所得税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税种,卷烟产品的平均综合税率为50%左右。烟草业这种高税特点,使烟草行业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中国烟草业已连续十余年成为国家第一税利大户。每年实现的税利平均占国家财政收入10%左右。为国家财政积累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目前,烟草行业面对加入WTO和WHO的严峻挑战正积极推进行业改革。近年来.采取了“工商分离”、“资产重组”、“品牌整合”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在进一步深化行业改革过程中。不合理的烟草税收及分配政策已成为一个必须解决的制度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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