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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帐损失、坏帐准备若干问题探讨

     

摘要

正 坏帐损失的帐务处理方法和坏帐准备的计提方法,关系到收入与收益的计量,是会计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拟通过探讨关于坏帐损失、坏帐准备的若干问题,对现行财会制度的有关规定,提出商榷意见。 一、坏帐损失不应作为费用处理 会计将因债务人死亡、破产、长期不能履行偿债义务等原因造成的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称作坏帐,由于坏帐而造成的销售业务的损失称作坏帐损失。按照我国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坏帐损失有两种帐务处理方法:第一种方法是“直接转销法”:坏帐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借记“管理费用”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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