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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法系国家信托财产非公示登记制度原因之探究

         

摘要

英美法系国家的不动产一旦成为信托财产却便无须登记。究其原因在于英美法系国家对信托财产的三重保护机制,其中,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或区隔机制对自身构成了静态的保护,知情原则和惩罚性预设规定对信托财产构成了交易上的动态保护,而动静结合的保护机制表现出极大的灵活性,既减少了立法成本又提高交易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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