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起开征环保税

             

摘要

本刊讯《环境保护税法》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依据环境保护税法,以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纳税人。征税对象指《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4类应税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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