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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施工企业改制若干问题探讨

         

摘要

<正> 经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实施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明确规定:“有关电力设计、修造、施工等辅助性业务单位,要与电网企业脱钩,进行公司化改造,进入市场”。所谓“进行公司化改造”,就是要求电力体制改革中,必须着手进行企业改制工作,尽快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这是企业改革的最佳目标选择,施工企业一定要朝着这个目标不懈努力,力求早日以崭新的面貌和形象,以精悍、高效、灵活的新体制和新机制去参与市场竞争。

著录项

  • 来源
    《施工企业管理》 |2002年第10期|16-18|共3页
  • 作者

    董存生;

  • 作者单位

    宁夏送变电工程公司;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F426.9;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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