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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里人在农村买房首判有效

         

摘要

正今年9月28日,北京市一中院首次判决城镇居民买农村房有效。1989年3月31日,城镇居民马某与北京海淀区海淀乡肖家河村村民陈某签署房屋买卖合同,陈某以2.1万元价款,将其位于村中的居民院北房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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