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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租专柜销售假货 超市承担侵权责任

         

摘要

重庆市一超市对外出租专柜,本想轻松收取租金,却没想到因此"摊上事儿"了。日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判决这家超市赔偿上海红双喜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2万元。2011年1月,被告某超市与案外人何某签订租赁合同,将超市内的柜台租赁给何某,约定该租赁柜台用于销售文体用品,何某保证取得所售商品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相应合法使用授权,被告某超市对相关证明文件有备案、监督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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