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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中共党员交通违法将通报给纪委

         

摘要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法律文书中增加被处罚人有关信息采集项目的通知》。《通知》规定,从7月1日起,各地在按照一般程序对交通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时,应当调查被处罚人的政治面貌和职业信息,并在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填写。其中,"十大类"交通违法行为的中共党员或国家工作人员,其政治面貌和职业信息被调查后,公安交管部门将通报纪检监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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