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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报请批准《枣庄市农村公路条例》的报告

         

摘要

<正>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为了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乡村振兴,推进和保障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枣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枣庄市农村公路条例》。根据立法法的有关规定,现报请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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