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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报请批准《枣庄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报告

             

摘要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枣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枣庄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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