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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第五次清产核资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摘要

根据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认真抓好清产核资,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国务院去年38号文件明确提出:“要通过清产核资,核实各部门、各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价值总量,将一切应归国家所有的资产,都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轨道,认真解决‘家底’不清,管理混乱,损失浪费严重等问题。”“从现在起,各级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对国有资产的存量、管理、效益等情况抓紧进行调查摸底,解剖‘麻雀’,研究提出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等有关政策,并选择少数地区和企业进行清产核资试点,为全面开展清产核资作好准备”。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中也明确提出:“在全国范围内抓紧开展清产核资工作,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管理办法”。这次清产核资将是我国建国以来第五次大规模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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