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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法转为权益法会计处理探讨

     

摘要

一、成本法与权益法区别《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CAS2)规定,企业在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应根据投资方对被投资方的影响程度,确定核算方法。当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持有的股份在20%以下,此时投资方应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当股权达到20%与50%之间时,投资方对被投资方的影响由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转为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核算方法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当股权超过50%时,采用成本法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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