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财会通讯:综合版 >特殊情况下股权投资差额的会计处理

特殊情况下股权投资差额的会计处理

     

摘要

1、被投资企业因会计政策、会计差错等原因调整前期留存收益时投资企业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企业投资后,如果被投资企业发生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等出现在投资前,被投资企业按会计制度规定调整前期留存收益,投资企业应相应确定为股权投资差额。如果上述原因出现在投资后,被投资企业调整留存收益,投资企业不应确认为股权投资差额而应确认为损益调整。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