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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跌价准备及递延所得税资产抵销处理

     

摘要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当企业集团成员对因内部存货交易而产生的存货确认存货跌价准备时,所计提跌价准备的金额应当是该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该成员企业取得成本的差额。成员企业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从而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集团作为一个整体同样需要对该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并同时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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