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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私营经济

         

摘要

正 赵紫阳同志在党的十三大上所作的《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报告中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结构应以公有制为主体。目前全民所有制以外的其他经济成份,不是发展得太多了,而是还很不够,对于城乡合作经济、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都要继续鼓励它们发展。”我党现在为什么要提出允许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呢?我国现阶段私营经济的性质和特点是什么?它是否应有限度的发展?本文就这些问题试作一些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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