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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毛傳》指瑕四則

         

摘要

《毛詩·葛覃》“服之無斁”,毛傳、鄭箋、《説文》皆訓“斁”為“厭”,其實“厭”當訓為飽足,“斁”(射、擇)當訓為敗,二者聲韻訓釋分别甚明。《小雅·斯干》“有覺其楹”,覺當如《大雅·抑》“有覺德行,四國順之”之“覺”訓為直。《大雅·文王》“王之藎臣”,《釋詁》、毛傳、鄭箋皆訓“藎”爲“進”,而“藎”字《方言》中另有訓詁“餘也”,通假作“燼”。清華簡《皇門》以“遺父兄”與“藎臣”對文,可證“藎臣”謂先王遺臣。《詩》《書》中“由”、“迪”用作介詞外,用作動詞時多訓為“用”,《大雅·桑柔》“維此良人,弗求弗迪”與下文“匪用其良”相應,亦當訓爲“用”。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经学》 |2015年第2期|P.97-101|共5页
  • 作者

    馬楠;

  • 作者单位

    清華大學人文學院歷史系;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I20;
  • 关键词

    詩經; 毛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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