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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京人的婚姻、家庭状况及女性地位

         

摘要

<正>家庭是维京社会的基本单位。因此,想要了解维京社会,必须首先研究维京人的家庭,这是历史研究的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斯堪的纳维亚社会是父权血缘社会,男性在社会生活中居于主导地位。因为是父权社会,法律赋予妇女的权利相当有限,总体上维京妇女是依从于男性的,这主要体现在婚姻、家庭生活和财产继承权等方面。从11世纪起,丹麦法律赋予未婚女性以一半财产的继承权,但是妇女的继承权要比男性的复杂:在财产继承时,女儿排在儿子后面,但是女儿又比她们父亲的兄弟有优先权。已婚妇女在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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