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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干部要实现自觉接受监督和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有机统一

         

摘要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总结了党内监督的历史经验,对党内监督做出了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从制度机制上推进了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现了新形势下党内监督的制度创新。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习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纪检部门是执纪部门,纪检监察干部是执纪的重要力量,我们要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必须从我做起,实现自觉接受监督与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有机统一。而要真正实现这个统一,关键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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