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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院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诉讼文书

         

摘要

青岛中院根据新民诉法的相关规定,创新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以提高案件诉讼效率、节约当事人时间和法院送达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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