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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检察官可从律师中选拔

         

摘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了律师和法学专家参加公开选拔的标准和不得参加选拔的七种情形。根据《办法》,参加公开选拔的律师、法学专家应当具备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拥护党的领导,忠于宪法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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