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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单位其他人员共同收受回扣是单位受贿吗?

     

摘要

问:我爷爷是一国有企业研究室主任,与研究室其他人员一起,收受了一单位回扣,研究室人员每人分得了一部分,另一部分共同炒股。现在检察院说构成受贿罪。我们认为应该是单位受贿,请问这两个罪名怎么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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