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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 坚持唯法唯实“管人、管权、管钱、管事”

         

摘要

昌黎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强化对人事任免工作的监督,继续完善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对“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工作评议办法、关于对离任干部审计的决定等制度,严格任前、任中、任后监督,把工作评议作为任后监督的重中之重。新出台的《关于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垂直管理部门的监督办法》,加强了对本区域内垂管部门的监督,实现了人大监督无“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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