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楚雄政报 》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州农村公路建设安全保护工程的实施意见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州农村公路建设安全保护工程的实施意见

             

摘要

正楚政发[2007]27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州公路交通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未来5年将全面实施基本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通沥青(水泥)路(简称"通畅工程")、基本实现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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