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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楚雄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

             

摘要

正楚政办通[2009]106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州人事局、州财政局、州教育局关于《楚雄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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