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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干部应增强法制观念

         

摘要

报载:孝感市孝南区种子公司业务经理张楚珍,被仙桃市何场镇种子站汪次明等人非法拘禁长达48天之久,在省检察院的敦促和派员参加的情况下,才被五赴仙桃的孝南区检察院干警解救出来。解救时,该镇党委、政府个别领导人支持、包庇、袒护汪次明等人的犯罪行为,扬言"无论哪一级机关的什么人来,不赔款,就不放人。"还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围攻检察干警。阻挠执行公务,撬走执行公务车辆的牌照。他们把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可见其法制观念多么淡薄。在农村,类似何场镇个别干部法制观念淡薄,不依法行政,干扰执法甚至违法犯罪的现象时有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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