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楚天主人》 >谈谈湿地立法的思路问题

谈谈湿地立法的思路问题

         

摘要

湖北省历来以“千湖”而载誉,众多的湖泊,为我省成为鱼米之乡奠定了基础。如果我们将视野扩大一些,用现代人的观点来审视湖北,就会发现,湖北的优势不仅在于“湖泊”,我省更是一个湿地大省。全省天然湿地面积156.3万公顷(不包括江河、池塘等),占全省总面积的8.4%和全国天然湿地面积的6%,远高于全国2.7%的平均水平。如果按照国际《湿地公约》关于湿地的定义来统计,将江河、池塘以及稻田等人工湿地也算进去,全省的湿地面积还将大大增加。湿地作为与森林、海洋并列的全球三大生态系统类型之一,它的意义和作用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健康的湿地生态系统,是国家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作为一个湿地大省,湿地对于湖北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是不言而喻的。近几年来,我省加大了环境保护特别是湿地保护的力度。2004年11月29日,湖北省委、省政府召开了洪湖生态整治现场办公会,决定用3至5年时间对洪湖实施综合治理。整个治理工作也于2005年7月正式拉开帷幕并已取得初步成效。省委、省政府对湿地保护做了大量工作,已有很好的社会基础。但我们也应该看到,良好的法制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条件,湿地...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