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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内妊娠41周的引产时机探讨

         

摘要

cqvip:宫内妊娠41周至41+6周也称延期妊娠,而≥42周的妊娠称为过期妊娠。研究表明:随妊娠的延期和过期,胎盘功能降低,新生儿低评分逐渐增高[1]。我国妊娠晚期促宫颈成熟与引产指南(2014)中指出[2]:妊娠已达41周或过期妊娠的孕妇应予以引产,以降低围产儿的病死率。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药物与临床》 |2018年第7期|1224-1226|共3页
  • 作者

    范林霄; 刘婷婷;

  • 作者单位

    030012太原;

    山西省人民医院妇产科;

    030012太原;

    山西省人民医院妇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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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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