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摘要

普通用益物权的宅基地次生使用权只具有唯一财产性,而不存在身份性,其转让、入股、抵押等完全可以按市场法则运行,不仅达到充分实现宅基地次生使用权真实价值,而且这样就能有效解决大量闲置的宅基地和农房问题而实现该双重资源更优化的配置。——丁关良(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教授)要积极探索使用包括信息、使用者付费、补贴等混合型政策工具,充分发挥它们的功能,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各项制度建设,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