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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承包合同被判无效,当事人可否以利害关系申请更正登记

         

摘要

权属争议经人民政府裁定、所涉合同经人民法院判决无效的承包人与承包地不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具有提出更正登记的主体资格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79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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