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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亲属优先权的身份伦理与法权张力

     

摘要

《民法典》第726条第1款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该条原则上保护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于但书中又回归了传统民法中一项极为重要的制度:不动产亲属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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