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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陆审理的香港抢劫案

     

摘要

@@ 2003年4月18日上午,广东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董敏芝、杨平等抢劫一案,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董敏芝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杨平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分别判处被告人朱家和、邓世麟、麦焯雄、梁波有期徒刑13年至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至30万元.

著录项

  • 来源
    《侨园》|2003年第4期|20-21|共2页
  • 作者

    王勇; 吕强;

  • 作者单位

    无;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 入库时间 2024-01-26 23: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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