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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百官冠制

     

摘要

顺治二年,定百官冠制。一二三品冠皆起花金顶,上衔红宝石。四品上衔蓝宝石。五六品上衔水晶。七品则起花金顶,中嵌小蓝宝石。八品起花金顶。九品起花银顶。此言朝冠也,余未议及。雍正五年,议凉帽,暖帽皆照朝冠顶用。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入八分公,用红宝石顶。未入八分公,固位公主额驸、和硕公主额驸、民公、侯、伯、镇国将军、一品官,用珊瑚顶。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多罗额驸、二品、三品官,用起花珊瑚顶。奉恩将军、固山额驸、四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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