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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调查'来了,我们应该怎么做

         

摘要

一、认识"337调查": 美国"337调查"源自"337条款",因美国的《1930年关税法》的第337节而得名,后经三次重大修订.据法律界人士介绍,最近一次修正后的"337条款"规定,如果任何进口行为存在不公平行为,主要针对侵犯专利权或者商标权行为,也包括侵犯著作权、半导体芯片模板权利的行为,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侵犯普通法商标权及其他商业侵权行为,并且对美国产业可能造成抑制或垄断,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可以应美国国内产业的申请,进行调查.该条款规定,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一旦认定某项进口产品侵犯美国企业专利权,则可颁布命令,禁止进口该项产品.其结果是特定企业的相关产品乃至全行业的相关产品都无法进入美国市场.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律师》 |2006年第4期|68-68|共1页
  • 作者

    范世汶;

  • 作者单位

    北京惠庆律师事务所;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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