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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成体系的“以色列式”律协法援制度 以色列律师协会法律援助制度介绍

         

摘要

应以色列律师协会会长科恩先生的多次盛情邀请,全国律协于2004年第一次派团参加了以色列律协年会,同年,科恩先生率以代表团访问了北京和上海,期间中以两国律协签署了友好协议。2005年和2006年全国律协分别派团参加了以色列律协年会。目前,中以律协已经建立起了友好的交流合作关系。2007年5月,全国律协第四次派团参加了以律协的年会。以律协的年会被视为律师们的重大盛会,每年都在其南部城市埃拉特召开。埃拉特位于红海之滨,是风景优美的度假胜地。参会是以律师们探讨发展、联络感情和休闲度假的好机会。除了以本国律师外,每年以律协都邀请来自世界各地的律师参加其年会。今年参会的律师有1500人左右,加上陪同共约2000人参加了会议。今年有来自中国、尼泊尔、印度、马来西亚、突尼斯、英国、加拿大、巴西、美国、捷克、德国、西班牙、匈牙利、法国、比利时、罗马尼亚、意大利和俄罗斯18个国家的约80名外国代表出席了此会。与历年一样,今年年会日程一部分是热门政治、社会和法律问题的研讨,另一部分是各种以律协会员的表彰会。今年会议的议题主要有:媒体的监督、法律责任或公共责任、自由、文学和法律、40年国土历史、国际商务仲裁、以政府体制的变化和司法对政府的监督等:表彰会有对以律协杰出会员的表彰、对优秀女律师的表彰、对法律援助等公益事业做出杰出贡献律师的表彰。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律师》 |2007年第8期|87-88|共2页
  • 作者

    戴磊;

  • 作者单位

    全国律师协会;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D938.2;DD9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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